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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第一項,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,應行陪同,違反者可處以多少罰鍰?
新臺幣1千元以下罰鍰。
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。
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